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周文才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0 14:00)    点击:248

  合同债权有哪些权能?合同债权作为财产权利,他主要有请求履行的权利、接受履行的义务、请求保护债权、处分权能。合同债权是要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的。

  什么是合同之债

  合同,又称契约,指当事人双方设立、变更、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。任何一个民事合同的有效成立,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关系。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、义务,就是债的关系中之债权与债务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85条对合同所下的定义是:“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。”

  因合同而发生的债,是最常见也最主要的一类债。合同之债的特点在于:

  第一,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
  第二,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
  第三,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
  第四,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。

 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,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:

  1、请求履行的权利。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,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。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。

  2、接受履行的义务。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。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,所以,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  3、请求保护债权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,请求国家机关保护,强制债务人履行,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,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。

  4、处分权能。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。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、债务抵消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周文才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周文才律师,周文才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周文才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98225722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周文才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成都律师 | 成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周文才律师主页,您是第3247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