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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妻子结婚多年.期间产生借债.但是都是亲戚朋友.并未给对方开具借据.现在我与妻子有意离婚,
我与妻子结婚多年.期间产生借债.但是都是亲戚朋友.并未给对方开具借据.现在我与妻子有意离婚,请问当初借别人这些钱现在该怎么算? 借款目前为止仍未还清.还有我亲妹妹已她的名义帮我在银行贷款,贷款人并不是我.并且还是没有开具借条.现在离婚这些债务该如何界定. 所有这些借款都拿做我们夫妻共同生活和做生意使用了.
地区:四川-成都 分类:民事法律-债权债务 提问时间:2016-07-12 14:15:03
提问者:
heywego57
周文才律师
四川 成都
18982257220
你好!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或者经营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,收入的财产是共同财产,应当由你们夫妻共同承担。你们可以在离婚时将没有偿还的债务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之后,再进行分割。
回答时间:2016-07-30